如何開設數位課程?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及本校開課辦法之規定)

一、什麼是數位課程?

個別科目授課時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以同步視訊系統、非同步教學平台等數位方式教學之課程。

二、數位課程開設流程

籌備期間
(至少於開課前一學期完成)

Step.1
  1. 與開課單位達成開課共識
  2. 設計課程
  3. 填寫以下兩件表件:
    • 數位教學課程教學計畫
    • 數位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
  4. 由開課單位提交上述表件予網大審核並續提三級三審(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始得開課
★小叮嚀★
    • 通過本校審議之數位課程有效期限為五年,逾期或課程有重大改變、異動超過30%以上者,應重新辦理作業
 
 表件下載:
  1. 數位教學課程教學計畫
  2. 數位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

數位課程開設期間
(開課當學期)

Step.2
  1. 依教學計畫授課
  2. 提供數位課程意見調查予修課學生填寫(網大將於期中/期末以E-mail提供授課教師)

數位課程結束後
(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

Step.3
  • ★學校定期評核★
  • 首次開設者請填妥數位教學課程自我評鑑表以利數位課程成效評核會議檢核課程實施情形。
  • 評核結果除可作為授課教師未來精進課程實施之參考外,亦得提供各開課單位評估續開該課程之參據。

  •  表件下載:
    1. 數位教學課程自我評鑑表

對於數位課程有任何疑問?

請參閱「數位課程開課與設計Q&A」,解決您的疑難雜症!

洽詢窗口

本申請相關事宜請洽教務處網路大學辦公室張小姐:

  • 校內分機:5504
  • 聯絡信箱:ipeggy233@ntnu.edu.tw

三、數位課程相關獎勵與補助

 (一)授課時數以1.5倍計算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第四點第(三)款「遠距教學之授課時數以1.5倍計算」  

 (二)全球虛擬教室課程獎勵

  全球虛擬教室課程定義:本校教師與海外夥伴學校教師遠距合作教學,上課方式強調雙方師生互動討論、意見交流與合作學習,以提供本校學生與海外學生共同學習之經驗。  

獎勵額度

遠距合作教學次數達3次者,每門核予新臺幣1萬元之獎勵;達6次者,每門核予新臺幣2萬元之獎勵。

獎勵範圍

本校開設之全球虛擬教室課程。

獎勵對象

本校教師,惟語言學習類、個別指導課程、講座式課程不適用。

申請方式

於網大公告時間內(上學期:約8-9月;下學期:隔年約1-2月)填妥申請書送至網大審核。

教室借用

授課教師如有借用PBL教學專業教室[如:正102(最高容納48人)、樸106(最高容納30人)]作為連線海外夥伴學校之需求,敬請依循一般開課流程向本校教務處課務組進行申請【詳情】。

 (三)EMI數位課程補助

補助範圍

EMI數位課程

補助額度

每門補助2萬元

補助項目

教材相關費用

申請方式

於網大公告時間內(上學期:約8-9月;下學期:隔年約1-2月)填妥申請書送至網大審核。